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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俊芳委员:
《关于“点题协商”如何规范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提案》(20243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大事。近年来,在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和关心指导下,我厅持续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厅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紧紧围绕着力提升整治质效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全链条压实整治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8479个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全部纳入整治并完成自查自纠,第一、二、三季度公共收益线上公示率均为100%;全省新增设公共收益银行专户1472个,累计开设6200个,专户率100%;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缴存公共收益6.25亿元,累计规范缴存11.42亿元,惠及业主530多万人;全省排查物业小区6516个,发现并整改存在擅自侵占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行为问题的小区116个,发现侵占公共空间等问题整治率100%;全省选树第一批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207个,超额完成既定目标。我省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经验做法得到住建部肯定,并在《建设工作简报》上刊登、面向全国推广。
(二)整治措施
一是线上线下双公示。在福建省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上,全省8457个物业小区按照省厅监制的统一公示模板进行填报,群众登录闽政通APP“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入口查询;线下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导出公示模板在楼栋出入口、电梯间、宣传栏张贴公示,季度公示率达到100%。
二是紧盯源头强监管。督促有开展公共收益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抓紧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开设银行专户,目前6178个物业小区全部进行专户专账管理,开设专户率达到100%,并排查整治发现存在擅自侵占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行为问题的小区。
三是行风监督提效能。聘请72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律师等作为行风监督员,强化日常联络、推送工作动态,并邀请开展调研、座谈、检查等各类活动140人次,听取并落实意见建议21条。
四是协同督导促提升。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分组督导、厅领导分片挂钩督导、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属地纪检部门共同督导、地市互相交叉督导等方式,运用闽政通APP抽查核实系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物业小区整改落实。
五是宣传示范树品牌。通过中国建设报、央视网、人民网、地方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印发宣传单、手册、海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微信群中转发推送,在LED屏、电梯广告屏等滚动播放标语,开展电话问卷、入户宣传、发送短信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结合“美好家园”小区选树活动,培育207个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六是完善政策见长效。制定出台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修订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点题整治”作为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行强调部署,推动整治常态长效。
二、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将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要求,持续深化推进整治。
(一)注重巩固提升。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编印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典型案例;针对联合督导发现问题,通报地市抓紧落实整改,举一反三,提升整治质效;组织学习典型规范化小区经验做法,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
(二)压紧压实责任。定期调度进展,督促存在问题的物业小区抓好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加强督导。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通报曝光一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典型案例,将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三)健全长效机制。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法规,修订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明确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从制度上规范公共收益管理,不断建章立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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