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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伟平委员:
《关于理顺排水建管机制,让“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常在”的提案》(20251210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谋划部署。“十四五”以来,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等。每年将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生活污水核心指标纳入地方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河长制中考核,压实属地主体责任。2024年我厅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对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规定。
二是推进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十四五”以来,我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90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万吨/日,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收集处理能力。2024年初步计算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9.9%,比“十三五”末提升26.4个百分点。
三是规范工程监管。2024年我厅对《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检测单位对排水管道进行闭路电视系统检测,对排水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共同推动排水设施移交管理工作,推动移交单位尽早介入工程建设,予以指导纠偏,避免工程完工后整改难度增大。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与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技术标准》,规范既有小区雨污混错接改造工程的调查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管理。
四是强化排水监管。我厅印发《关于<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意见》,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对既有排水户补办排水许可,做到应发尽发。强化部门联动和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法排水行为。
五是强化资金保障。“十四五”以来,每年安排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污水管网建设,累计安排11.9亿元。2024年起,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县城)创建,共有31个重点城市(县城)和7个成效明显城市获得省级补助资金。
六是推动长效管理。推动城市实施属地化、专业化的管网运行维护机制,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目前福州、厦门、泉州组建排水公司,漳州、龙岩、莆田、三明、南平等依托当地水务、城投等国企建设排水管理队伍等。厦门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排水管理进小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提出的消除管网空白区和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项目移交管理责任不明确、商业和工业排水问题突出、污水收集处理政府付费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也正是我们要攻坚克难的突出问题。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十五五”规划,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
一是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污水管网建设运维专项体检评估机制,周期性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推进管网现状评估和修复工作。根据排查评估发现问题,推进管网混错接改造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逐步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消除管网空白区。完成《福建省排水管网修复改造技术标准》编制,规范管网修复过程管理和质量验收。
二是强化运维机制建设。推动依托国有企业组建排水管网专业建设养护企业,建立以污染物收集效能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体系。将建机制要求纳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县城)等各类资金奖补、示范评选的重要内容,督促城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居住社区将内部雨污水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构建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和严格执法。逐步健全排水户排水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排水户分类分级管理,依法对未取得许可的排水户的违法排水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重点整治沿街、沿河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现象。
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应用。指导城市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结合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对厂、网、泵站等设施一体化调度和管理。
五是加强资金保障。会同发改部门,督促城市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探索将管网运维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持续安排省级补助用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运维,支持城市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等各类资金,保障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
领导署名:陈义雄
联 系 人:郑诗怡
联系电话:0591-8780787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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