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20251037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5-07-21 09:1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5〕129号 浏览量:{{ pvCount }}

黄卫东委员:

  《关于加快推广LPG微管网供气项目保障农村安全用气需求的提案》(20251037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燃气乡村微管网作为小型分布式能源供气技术,适用于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用能成本过高或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较低的广大农村及乡镇,在村庄较集中分布的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党中央2021年、2023年两份乡村振兴意见都做了部署。发展燃气微管网对于改变农村生活用能消费方式,调整优化农村生活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农村大气环境,整体提升燃气安全用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青海、湖北、浙江等地已经有了开展燃气乡村微管网工程项目探索,有的出台了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但我省尚没有针对农村燃气应用场景和微管网的相应法律法规,为积极改善农村生活用能,保障安全稳定用气,对于燃气乡村微管网供气,我们持积极谨慎态度,开展了前期探索,实施了一些具体项目。

  (一)出台燃气下乡政策。在《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动燃气下乡,鼓励开展农村集中村居管道供气试点。明确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多种形式,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在镇乡中心村、人口较多的村或“新农村建设”集中安置点等启动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提高农村地区管道燃气通达能力。我省已经实施了一些省内燃气乡村微管网实验项目,如南平市荷斯坦农业专业合作社微管网燃气管道工程、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微管网燃气管道工程、三明市清流县米兰花酒店微管网燃气管道工程等,转变运营观念、优化商业模式,为农村燃气微管网技术总结推广提供了借鉴经验。

  (二)纳入乡村规划体系。在编制乡村建设规划中增设燃气设施。我省2024年已完成全省14424个村的分类工作,细分为城郊融合类(2010个)、集聚提升类(4766个)、稳定改善类(4234个)等9类。这一分类为燃气农村微管网供气项目落地提供了数据支撑,尤其对人口集中、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集聚提升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优先规划燃气覆盖。

  (三)取得建设资金支持。福建省2025年重点项目申报明确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城建环保类资金支持,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可申报省级重点支持,鼓励属地政府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为农村燃气微管网建设提供资金与审批便利,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通过专项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渠道拓宽融资来源。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政策制定、标准完善、试点示范和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我省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用气安全水平。我厅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快标准规范制定。借鉴外省经验,我厅会同高校、协会等,组织研究编制微管网相关工程技术规范,为项目的安全规范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厅将鼓励各地结合自身财力,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探索“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用户合理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平衡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激发企业投资农村市场的积极性。

  (三)深化试点示范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或乡镇推进不同场景下的微管网试点项目,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经济水平等因素,探索和验证最优的建设运营模式,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四)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指导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联合供气企业、乡镇、村委会,在项目规划、建设、开户、通气等关键节点,大力宣传微管网供气的便利性、经济性、安全用气知识等,提高群众接受度和参与意愿。

  (五)强化安全保障。在标准制定、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始终将安全摆在首位,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探索无人值守站,压实各方安全责任,确保农村用气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侯永策

  联系电话:0591-8750375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