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24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6-24 08:2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1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关中安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第20261244号)由我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别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建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履职方面。2019年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我厅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不断加强审验制度建设、完善技术标准、提升审验能力,相继出台《福建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技术标准》等一大批政策和技术文件,加大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规范办理的工作指导。目前,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外,我省新建、改造高层建筑项目等建设工程均已纳入消防审验监管范围。2021年以来,我厅每年度组织开展九市一区全覆盖消防审验执法监督检查,累计对236个项目的设计质量和174个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其中涉及高层建筑项目76个,均通报问题并督促各地落实整改工作。

  (二)既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近年来,《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相继修订实施,进一步明晰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我厅按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一是加强物业住宅小区日常消防管理。针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履行“发现、劝阻、制止、报告”等义务和责任,我厅利用住建安全工作平台和闽物业等APP,督促主管部门、物业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核心人员,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动隐患问题即知即改。2025年,全省2877家物业服务企业累计排查物业小区432460次,基本覆盖了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四不两直”抽查6307次,督促整改隐患9216个。依托社区公告栏、新媒体平台、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提升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开展高层物业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近年来,持续会同消防救援部门部署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整治及安全生产驻守督导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全省在建高层项目1649个,正在装修改造高层项目321个,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常态化对全省范围内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累计排查高层建筑49095栋次,整治火灾问题隐患43217个。

  三是完善物业领域配套制度。2009年,印发《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闽建房〔2009〕30号),针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使用程序、应急维修等问题进一步做出规定;2019年,印发《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房函〔2019〕39号),对消防设施故障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开通维修资金快速申请通道,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快速整改;修订出台《福建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专章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印发实施《关于高质量推进2025年城市更新样板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关于高质量推进2026年省级城市更新项目暨福道精品工程、2025年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工作的通知》,重点谋划5类项目,其中“安全底线类”项目优先纳入更新范围,重点囊括消防设施完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改造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并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压实企业消防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四不两直”隐患排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落实发现、劝住、制止、报告等法定职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发动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我厅安全工作平台、闽物业等APP,对照检查要点,重点围绕保障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管理,消防设施功能正常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并及时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完善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福建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房屋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维修资金中的规范支取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企业消防安全巡查、动火作业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消防安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制度可操作、可执行。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对违规的企业予以严格监管,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三)夯实城市更新消防安全基础。继续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消防设施完善等工作,同步将建筑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城市体检重要指标,重点跟踪老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条件。会同省发改委持续滚动谋划、储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模式。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陈榕辉

  联系电话:0591-8761459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