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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金福委员:
《关于完善支持我省高校学生宿舍楼加装电梯政策的提案》(20262040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政策制度方面
(一)明确宿舍归类。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学生宿舍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等标准。2024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施行《关于福州市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学生宿舍属于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类建筑,适用该意见关于非住宅类建筑(包括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服务、行政办公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建筑)增设电梯的相关规定。
(二)完善政策配套。为加快补齐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短板,省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牵头出台《福建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方案》,指导高校合理布局建设高层学生宿舍,并按要求配备电梯设施。截至3月31日,经省教育厅转报省发改委立项的新建高校学生宿舍项目,均已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备电梯设施,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
二、审批流程方面
根据《实施意见》,福州市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行联合审查的方式,按照简易工程办理审查。同时,明确了增设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缴地价款,增设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再另行测绘,降低建设成本。
三、房屋安全鉴定方面
非住宅类建筑多数属于公共建筑,人流量大。根据《实施意见》,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后,应再次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以确保建筑结构及消防安全。该要求适用于学生宿舍。
四、资金补助方面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工作部署,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报范围为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项目,学生宿舍不属于住宅范围,不在支持范畴。福州市也明确既有非住宅增设电梯不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因此,学生宿舍加装电梯资金主要由产权单位自筹解决。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省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做好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工作。若有高校启动加装电梯项目,我厅将立足住建工作职能,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办理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服务与配合工作。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林 真
联系电话:0591-8752210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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