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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素玉委员:
《关于在城市更新中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202613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策制度。2025年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印发《福建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依据《民法典》明确了表决事项,倡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助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全省各设区市均制定了由市政府办公厅或住建、自然资源、城管以及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
(二)夯实技术支撑。2024年我厅制定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并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为各地加装电梯提供技术支持。
(三)拓宽资金渠道。一是支持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明确维修资金可依法用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同时指导各地持续优化支取办理流程。二是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三是组织各地申报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支持城市、县城组织申报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每台可以申请25万元至30万元。四是部分市县财政资金对住宅加装电梯予以补助,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四)简化审批环节。各地通过审批系统一站式流转或集中受理等方式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加装电梯项目按建设工程简易项目审批,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大幅降低审批门槛、压缩办理时限。依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简化审批、线上办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监管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策落实,统筹推进加装电梯纳入城市更新制度体系。指导各设区市立足本地实际,结合既有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加装电梯的行政审批流程、规划许可条件、财政补贴机制等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拓展资金渠道,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政策。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摸排、储备,规范项目申报、实施与监管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项目落地有序有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推进,系统梳理、总结提炼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广泛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化解邻里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林 真
联系电话:0591-8752210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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