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1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7-21 15:2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45号 浏览量:{{ pvCount }}

林连生委员:

  《关于推动物业费标准化与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提案》(20261015号)由我厅、省委组织部、省市场监管局分办。现答复如下:

  当前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高品质物业服务已成为改善人居环境、完善社区配套、夯实基层社区治理的关键抓手,关系居民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物业费标准化与社区物业服务质量,对保障居民权益、优化居住环境、夯实基层治理、规范物业市场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省直相关部门着力从强化统筹引领、深化党建联建、筑牢基层治理、规范物业市场秩序、多元化解纠纷、守牢安全底线、优化物业服务品质等方面入手,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效能,促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物业质价考评标准体系。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会商,围绕物业服务价格与服务等级开展专题研究,起草《关于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体系的通知(修改稿)》,明确了全省统一的五级服务等级、基础与增值服务、质价相符收费及分级落实要求。目前,正在征求各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省直相关部门意见。

  (二)全覆盖摸排维修资金管理底数。督促各地依托政务平台开发维修资金线上查询端口,推进维修资金信息公开,全省已有9206个小区对外公布维修资金情况,维修资金代管机构摸排完成率100%,维修资金自管机构摸排完成率100%,2023年以来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摸排完成率100%,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4个、整改率94.9%。持续完善住建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资源,加快完成维修资金等重点模块信息录入与校验。

  (三)全面厘清公共收益管理底数。修订出台《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健全“业账社审”、审计公示、收益分红等运行机制,明确专户管理、多元增收、直接分配、信息化公示及纠纷便捷处理等制度,保障公共收益规范管理、阳光运行。截至目前,全省6200个有公共收益的物业小区纳入规范管理,累计规范公共收益20.4亿元、惠及群众 590万余户。

  (四)系统摸排业委会(临管会)建设底数。分解下达各地业委会组建目标,实行定期调度、重点帮扶,针对性指导平潭、莆田、漳州等地规范业委会组建运行。截至2026年6月底,全省业委会(临管会)共11486个,组建率达66.7%;物业小区业委会(临管会)共6928个,组建率达75.3%,物业小区业委会(临管会)比年初上升14.0%。

  二、下一步工作

  (一)创新物业服务运营模式,破解小区治理难题。依托我省标准化物业分级体系与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成熟制度,吸收泉州莲屿社区田俊壹品小区信托制物业实践成果,推广“党建引领 + 三方信托”治理路径,创新物业服务运营机制,破解传统包干制服务质价不符、资金监管难、业主信任度低等顽疾。

  (二)构建标准化物业收费体系,推动服务质价相符。依托当前已起草的《关于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体系的通知(修改稿)》,深化住建、市场监管、发改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质价考评制度落地见效,构建“等级定服务、服务定价格、监管保合规”的标准化收费体系。

  (三)强化业委会建设、构建多方共管机制。立足全省业委会(临管会)75.3%的组建基础,深化民政、住建部门协同治理,聚焦部分业委会组建不规范、履职能力不足、运行监管薄弱等问题,健全管理、监督、退出机制,巩固扩大小区自治建设成效。

  (四)深化公共资金阳光监管,释放惠民利民效能。巩固全省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底数全覆盖摸排成效,深化数字化、制度化、阳光化监管,抓实问题整改闭环,严防问题反弹,最大化发挥小区公共资金保障民生、提质小区环境的作用。

  (五)构建多元调处机制,健全源头化解闭环。聚焦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分配、业委会履职、物业服务履约等高频争议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省推广“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治理格局。根据信访分类指引,统一争议认定标准、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源头预防、多元调处、闭环整改的矛盾化解体系。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