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120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7-21 15:2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46号 浏览量:{{ pvCount }}

程树英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市更新优化升级的提案》(20261120号)由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分办。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优化,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省直相关部门全面贯彻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厘清基层治理各方关系。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协调运行模式,选取10个社区开展试点培育,明确属地街道社区、物业、业主自治组织工作职责,针对性指导各地规范业委会组建运行,有效理顺基层物业治理权责体系。依托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常态化开展居民协商沟通工作,精准化解小区物业矛盾、邻里纠纷、更新改造争议等各类问题,凝聚社区治理共识,筑牢城市更新和社区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保障社区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针对行业突出问题补齐制度漏洞。联合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题调研,系统梳理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堵点难点,针对性修订《福建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针对资金管理、运营乱象完善管理制度,补齐行业监管制度短板,为城市更新配套治理、小区长效管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基层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深化党建联建工作。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加快培育试点社区,全力提升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厘清各方治理职责边界,全面激活基层物业治理效能。将基层社会治理深度嵌入城市更新全进程,立足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更新重点区域,提前布局长效运营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城中村、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引入模式,打破传统粗放式管理模式。

  二是健全社区协商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依托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常态化开展民意征集、多方协商工作,在城市更新改造、物业服务升级、小区权益分配等重点工作中,广泛吸纳居民意见、凝聚社会共识,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推动城市更新成果长效落地、可持续惠民。

  三是深化多元共治赋能增效。结合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存量大、城乡物业发展不均衡实际,落实物业党建联建部署,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职能部门四方联动机制。落实业委会人选正负清单、联合审核制度,推行业委会履职考评、业账社审,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公示。因地制宜推行共享物业、老旧小区连片托管、小微物业兜底服务,统筹资源补齐老旧小区服务短板。搭建小区纠纷专业调解平台,实现矛盾源头化解,打造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共建共享的小区治理体系,筑牢基层治理基础。

  (二)构建物业长效监管体系

  一是严把准入规范退出。紧扣物业市场主体良莠不齐、部分企业履约不力、撤场移交混乱等问题,加快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覆盖物业服务企业准入、经营、考评、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二是等级评价倒逼提质。针对物业服务标准不统一、高低档小区服务差距大、质价不匹配等民生短板,印发《关于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体系的通知》,指导各地全面落地五级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以制度刚性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生态。

  三是加强维修资金监管。立足我省老旧小区多、电梯外墙渗漏等安全隐患、传统维修资金审批流程繁琐、业主表决难等基层治理堵点,加快推进省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落地,衔接福州等地先行立法实践成果,完善资金交存、代管、使用、审计、公示全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普及应急维修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处置效率,补齐制度短板。筑牢业主房屋“养老金”安全防线。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