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省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全面实施答辩考核

日期:2011-06-17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提高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审考核工作突出重能力、重业绩的要求。日前,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出台《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闽人发[2011]78号)。根据该考核办法,省住建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省职改办联合下发通知(闽建人[2011]29号),部署2011年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定于今年10月召开省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7月20日—8月10日为受理申报时间。通知要求凡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考核作为评审的程序之一,答辩考核结果作为高评委会评审重要依据。通知明确答辩考核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是答辩考核对象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学历、工作经历、业绩、论著发表、获奖情况、工作思路及设想等内容;二是回答必答题。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对象,每人回答两道题,一道题主要与答辩对象的本专业工作业绩相关内容,另一道题主要与答辩对象的论文代表作相关内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对象加试一道题;三是专业组提问。专业组在听取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和回答必答题后,可针对学历、论文、业绩、获奖情况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提问。(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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