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建建设咨询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07-01 16:03 来源:福建省闽建咨询中心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住建厅直属单位省房地产业发展中心所属机构(省闽建建设咨询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经资格审查,部分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厅机关食堂管理员1名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4.曾从事餐饮管理,有一定管理经验,持有厨师等级证者优先。

  (二)厅机关食堂会计1名

  1. 财务会计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师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4.曾从事餐饮业财务会计工作者优先。

  (三)厅机关食堂出纳1名

  1. 财务会计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持有合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4.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曾从事餐饮出纳工作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并随附有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闽建咨询中心报名(可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7月12日;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号西湖丽景4楼;

  联系人:郭 璇, 联系电话:0591-87800528

  电子信箱:101148344@qq.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2015年7月20日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个人(含第一批报名人员)。

  (三)考核方式: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坚持“做什么,考什么”原则,对厅机关食堂管理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对厅机关食堂会计和出纳岗2个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聘用:拟招聘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者进行岗位工作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适应岗位要求的由省闽建咨询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参照省住建厅机关聘用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制度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径向省闽建咨询中心咨询。

  附:福建省闽建咨询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闽建咨询中心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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