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福建省房地产业发展中心所属机构(福建省闽建建设咨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及人数
工作岗位:政策法规工作(具体职责为参与省住建厅政策法规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政治思想素质较高,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团队服务配合意识强,沟通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需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专业要求:法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法学,报名时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笔试内容
(一)法学理论基础知识
(二)一般行政法规(如行政处罚法、复议法、诉讼法、强制法等)和专业行政法规(如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并随附有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闽建建设咨询服务中心报名(可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8月25日;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号西湖丽景4楼;
联系人:郭 璇, 联系电话:0591-87800528
电子信箱:101148344@qq.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2015年8月31日前资格审查情况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个人。
(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招聘人数与报名考核人数需达到1:3比例,未达到比例的,聘用人员笔面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及格线。
(四)体检聘用:拟招聘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者进行岗位工作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适应岗位要求的由省闽建建设咨询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参照省住建厅机关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制度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径向省闽建建设咨询服务中心咨询。
附:福建省闽建建设咨询服务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
福建省闽建咨询中心
2015年8月6日
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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