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7-07-14 09:5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6.9万套,基本建成4万套,全省按照6月底前开工60%9月底前全面开工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推进项目建设,6月底已超额完成60%开工任务。现将上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至6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46.9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5.83%,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11.43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35.52亿元。

  从各设区市情况看,福州市完成投资83.69亿元、泉州市56.13亿元、龙岩市29.43亿元、莆田市27亿元、漳州市26.49亿元、宁德市5.71亿元、南平市5.22亿元、三明市4.95亿元、厦门市4.73亿元、平潭3.55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48004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69.52%,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7342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56.96%

  从各设区市开工情况看,一是新开工总量,漳州市全年新开工11725套、福州市9732套、泉州市9556套、莆田市3446套、宁德市3182套、厦门市3025套、三明市2825套、龙岩市2450套、南平市2063套;二是开工率,漳州市79.57%、福州市71.53%、泉州市66.9%、厦门市65.28%、南平市64.23%、宁德市61.33%、三明市60.62%、龙岩市60.05%、莆田市43.34%

  从货币化安置数来看,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7342套(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56.96%),具体为:泉州市货币化安置7951套、漳州市7576套、福州市5507套、莆田市2361套、龙岩市2271套、三明市1136套、宁德市469套、南平市71套。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61908套,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6.12万套,累计基本建成97.38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83.87%

  从各设区市情况看,一是当年基本建成总量,泉州市20173套、福州市14080套、莆田市7301套、平潭5549套、漳州市3666套、龙岩市3059套、三明市2725套、厦门市2426套、南平市2058套、宁德市871;二是历年来累计基本建成率,三明市92.05%、厦门市91.04%、泉州市88.38%、福州市88.04%、南平市87.48%、漳州市79.8%、宁德市77.19%、龙岩市72.51%、平潭70.66%、莆田市68.33%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8.92万套,累计竣工51.51万套,已配租配售50.62万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85.91%

  从各设区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率情况看,三明市92.52%、厦门市90.41%、福州市88.99%、漳州市88.12%、龙岩市87.23%、宁德市80.13%、泉州市79.86%、南平市75.45%、莆田市68.69%、平潭63.41%

  五、公租房分配情况

  全省共开工公租房30.54万套,已分配24.63万套,分配率80.65%。其中,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开工19.6万套,已分配16.34万套,分配率83.36%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1.58万套,已分配0.63万套,分配率39.68%

  从各设区市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看,厦门市97%、平潭96.59%、三明市95.45%、漳州市92.64%、宁德市90.27%、龙岩市87.19%、南平市73.59%、莆田市70.66%、泉州市69.89%、福州市65.57%

  从各设区市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看,三明市80%、泉州市57.65%、龙岩市45.98%、南平市33.19%、福州市31.65%、宁德市25.17%、莆田市20%、漳州市12.36%、厦门市0、平潭0

  六、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设区市项目前期进展偏慢,开工率较低,尤其是莆田市开工率仅43.34%,未完成6月底前60%开工目标任务;二是部分设区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来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的有龙岩市72.51%、平潭70.66%、莆田市68.33%;三是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部分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建设至今仍未竣工交付使用,有些项目已停工停建,主要集中在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四是部分设区市公租房分配率低。尤其是福州、泉州2013年以前开工项目分配率仅65.57%69.89%

  七、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快棚改项目进度,建立棚改未开工项目台账,列入重点跟踪,并按照我厅棚改未开工项目半月报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前期工作时间节点进度情况,加快项目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二要加快审计整改工作,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建立保障房长效管理机制。三要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对未竣工在建项目,要加快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竣工交付使用,对已竣工未分配项目,要编制配租方案,及时启动配租程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要早安排、早部署,提前谋划,落实2018-2020年棚改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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