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撰《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释义》项目购买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2022-07-07 17:2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询价方式确定编撰《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释义》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报价。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和

服务质量要求

项目完成时限要求

控制价

编撰《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释义》

编制《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释义》,对《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及相关概念进行了必要说明。同时,通过收录与绿色建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准确全面的对《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行深入的阐释。结合《条例》有关规定,系统总结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议。

2022.12

6.5万元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由磋商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接主体。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房建特级施工资质,具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编制经验和相关科研能力,能履行合同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四、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

   

报价(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报价人(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承接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类似项目成果;

  (三)拟承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承诺、完成时限等);

  (四)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对报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应于2022年7月12日下午3:00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三)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7月12日下午3:00。

  (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七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0591-8761402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