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3-02-13 11:26 来源: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第一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工学学位,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3日及以后,2005年2月12日及以前出生);

  (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介绍

专业

人数

职业资格管理岗位

承担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岗位服务工作

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建工程专业

1

  备注:有相关土建专业中级职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 fujian.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下载填写《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打印并签字),将报名表扫描件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85784353@qq.com。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初审。实行网络审查,初审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初审结果3月1日前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考生。若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3年3月3日前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考人数要求。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应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试安排

  (一)面试。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者,由我中心组织业务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电话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中心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照《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正式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省住建厅人事处指导、厅机关纪委监督。厅人事处电话:0591-88310209,监督电话:0591-87616260。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招考单位联系人:王国琴,联系电话:0591-87859054。

  附表: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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