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列入2024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3-10-26 17:1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通知》(闽建风貌〔2023〕3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开展2024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申报、评审。

  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定,拟将福州市台江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等10条街区(传统街巷)、泉州南安市奎霞村等30个镇村、宁德市蕉城区等7个县(市、区),列入2024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并予以省级财政补助。

  现将以上拟列入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3),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省住建厅风貌办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610014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拟列入2024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名单

     2.拟列入2024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名单

     3.拟列入2024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市、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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