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相关要求,为便于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要求
1、培训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为每年度60学时,公需科目为每年度30学时,按人社部门要求(闽人社办〔2023〕88号),公需科目培训最迟延长至2024年2月底前完成。
2、学员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三、培训网址和流程
1、培训网址: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s://fjjsrckjjy.59iedu.com/index)。
2、培训流程:注册登录→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信息→缴纳培训费用→按照专业目录选择培训课程学习→打印学习证明。
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联系。
政策业务咨询:0591-87859089
网络技术咨询:96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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