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2019年春节临近,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是当前要切实抓好的安全生产工作。2018年底省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的通知》(闽建城函〔2018〕249号),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安办《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04号),现就加强城市燃气中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天然气使用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
天然气使用建设项目潜在安全风险大、工程质量要求高,相关单位(特别是准备实施或正在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项目设计阶段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在全面辨识各类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确保其周边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项目建设阶段要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施工,采购的设备、管道、法兰、阀门、垫片等要确保质量合格,管道焊接和检测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投用;项目投用前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天然气供气企业单位要主动对用气人员进行天然气使用安全培训,指导用气企业单位安全用气。
二、加强天然气运行安全管理
天然气企业要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实施全封闭管理,禁止一切非生产管理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落实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检查场站、管道、重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应急管理设施器材等部位;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重大隐患点或者事故易发节点的排查与整治。要做好对新开通用气的管道燃气用户安全检查,无法保压的必须查明泄漏点,不得供气。要做好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有关企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分析辨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重点针对可能泄漏的法兰、阀门、充装等部位,以及使用天然气的受限空间等环境,严格按照标准安装、配备泄漏检测报警设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涉及使用天然气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安全风险分布情况。尤其对新实施的“煤改气”、“油改气”项目的企业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及人员予以严厉惩处,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相关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二是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天然气危险特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建立企地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制定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点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泄漏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科学稳妥进行处置,有效防范衍生事故,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突发情况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将简况立即报告省厅并做好续报。管道燃气企业值班领导及抢修工作要求省厅将另行下发,落实情况节后要汇总上报。值班电话:0591-87614009,传真:8761400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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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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