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城管委、厦门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莆田市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省厅于7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督查考评工作。根据省厅挂钩联系基层制度,由十个处室组成考评组,结合第三方机构联合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为年度任务推进、县域PPP工作推动、督查考评等长效机制落实、垃圾治理村民缴费、三格化粪池质量和尾水排放管理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问题整改情况等。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从考评总体情况看,各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推进部署,各乡镇村庄狠抓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现场会、推进会等进行动员部署。比如南平市和随机抽取的光泽县、延平区前两个季度均召开推进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措施意见》《南平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莆田市城厢区除了每季度召开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外,专门召开农村污水处理PPP(一期)工程建设推进会,成立跨部门的PPP项目领导小组,协调解决PPP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任务推进情况。各县(市、区)对照年度任务和时序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快项目实施。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建成4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年度任务的43%;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 20.7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59%;完成2551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设,完成年度任务的85%。其中,福州市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南平市485个村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任务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三)市场化工作推进情况。各地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投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提高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水平和效率。厦门市翔安区农村垃圾转运按捆绑打包购买社会服务模式进行,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福州市罗源县探索成立社会组织“罗源县秀美山川家园事务服务中心”,引进非公企业“美城环境公司”,在全省首创“社团+企业”运作模式,推动农村环境第三方治理。
(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本季度抽查到的县(区、市)中,涉及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是梧垵溪治理问题(石狮段),目前梧垵溪石狮段共建成配套管网4公里(中央环保督察后建成400米),沿岸涉及3个村庄生活污水已通过管网收集接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全省共有483处简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求2017年8月底前全面停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现已按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2017年8月底全部停用。483处均已完成风险评估和整治方案制定,296处已完成整治。
(五)其他方面
1.资金配套情况。各地基本能及时下拨省、市、县污水垃圾治理补助资金。部分地区还提高配套补助资金,如生活垃圾治理配套补助资金方面,福州市按照20元/(人•年)的标准出台市级补助资金文件;平潭按照50元/(人•年)的经费标准配套;泉州市永春县按照30元/(人•年)标准对行政村日常保洁、垃圾收运进行补助,同时安排300万元通过考评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的行政村。
2.督查考评情况。各地依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或考评办,定期开展督查考评工作,按照省里要求出台本地区相应考评办法。比如南平市通过开展“万人保洁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考评体系和“末位问责、后进约谈、定期通报”的考核机制;永春县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每月开展督查考评。
3.落实长效管理情况。各地积极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注重体制机制牵引,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管理难的问题。如泉州市编制《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建设和管理,建立财政兜底、逐级考核、镇街实施、农户参与、第三方运维的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模式;漳浦县湖西乡先后印发《农村三格化粪池建设验收表》《农村三格化粪池整村建设验收表》,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并要求建立乡、村、户三级监管机制,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
4.工作机制创新情况。各地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如泉州市盘活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已建成但未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摸排工作,盘活污水处理设施178座;漳州市委托第三方考评机构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项目进行每月考评并对相关市县进行约谈;南平市延平区本次抽查到的炉下镇、茫荡镇对生活垃圾卫生保洁费实行专款专帐管理,在镇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专帐,对专款采取专门核算。
5.海岛村庄污水垃圾治理情况。全省目前有人居住海岛42个,本季度督查考评要求沿海设区市至少抽查一个海岛村庄,多数地方能认真落实省厅关于海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的问题整改。
2018年上半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评以设区市、县(区、市)、乡镇、村庄考评成绩的算数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评排名前三名的依次为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后三名的依次为南平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排名前三名的依次为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后三名的依次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德市、龙岩市。
二、存在问题
根据此次考评结果,各地在工作部署、督查考评、卫生保洁、资金保障和保洁费收取、设施规范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也是扣分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地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地市工作部署不到位。龙岩市本次抽查的连城县只召开了一个季度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乡镇和村均未开展督查考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建设任务均未分解到户。二是部分地市年度任务进展低于序时进度。漳州、三明、莆田、平潭、宁德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进展低于序时进度,其中平潭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均未动工。平潭三格化粪池仅完成18户。莆田、福州、泉州乡镇公厕新建改造工作完成率分别为0%、5.77%、11.48%,平潭、福州、泉州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完成率分别为0%、4.6%、7.7%。
(二)卫生保洁不到位。一是部分村镇卫生清理不到位。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产坑村河道内存在漂浮垃圾与焚烧垃圾的现象;漳州龙海市紫泥镇沿溪岸边、沟渠等地方的卫生清理和保洁不到位,村庄内部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与笏石镇下辖的共6个村庄在干道边沟渠等处存在卫生死角与未清理垃圾点。二是部分村庄仍存在生活垃圾简易处理的现象。如南平市光泽县王文村,石壁窟村,延平区茫荡镇大洋村、三楼村、汶浆村生活垃圾就近进行简易填埋;宁德市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露天堆放。三是部分海岛村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不够规范。如龙海市港尾镇浯屿村由于生活垃圾外运成本高,海岛生活垃圾仍存在外运不及时的情况,有部分垃圾堆放;霞浦县溪南镇关门村每户垃圾治理费收集困难,垃圾采取露天焚烧后就地填埋的处理方式;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乡月举村垃圾治理费没有收缴,村庄主干道垃圾桶数量不足,村内的垃圾未能及时清运,三格化粪池项目还停留在任务分解阶段,还未开工。
(三)资金保障管理不到位。漳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省、市补助资金均未下达至县级;龙岩市未出台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配套补助资金文件,连城县抽查的6个村庄中5个村庄以村财的形式代替村民缴交保洁费;平潭综合实验区抽查的6个村庄均未收取村民保洁费;宁德市抽查的村庄保洁费收取情况不理想。
(四)督查考评机制不够完善。被检查的县(市、区)、乡镇仍有部分地方存在督查考评不规范、未通报排名及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公示等问题。如连城县县级督查考评情况未公示、未约谈,抽查的宣和乡、揭乐乡均未开展督查考评;宁德市本级、霞浦县、柘荣县未公示约谈曝光;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城厢区灵川镇未开展污水考评;永春县蓬壶镇、石狮市污水督查考评频率不足,且未进行约谈后进;漳州市港尾镇开展督查考评,但未进行公示与约谈;连城县、新罗区、霞浦县、柘荣县、秀屿区部分村庄未按要求开展垃圾治理日常检查。
(五)设施建设不够规范。在此次考评中,仍发现部分地方存在三格化粪池建成后全覆盖、无清掏口、尾水未按要求排放等问题,如龙海市、漳浦县、龙岩市新罗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明市等均不同程度存在。
各地主要问题详见附件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监督考评机制。在坚持去年以来督查考评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层级责任,各设区市要重点抓好“镇村自查、市县月查”两个环节,做到市、县、乡镇三级督查考评全覆盖,龙岩市要重点督促连城县建立健全县、乡镇督查考评机制,相关市县要对未按要求开展考评的乡镇、村庄进行通报、约谈,并列为下次督查考评重点检查对象。同时,从下半年开始,市、县、乡镇三级要层层建立考评暗访制度,设区市、县(市、区)每月,乡镇每半月开展暗访,对暗访结果予以公示,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
(二)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日常保洁巡查检查和发现问题问责工作机制。各地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8月底前对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停用情况,逐个现场核实,确保农村垃圾简易处理设施全部停用。县级、乡镇都要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量台账,跟踪督促和核实简易处理设施停用后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至无害化处理场(厂)处置。县(市、区)要建立每月巡查机制,明确乡镇专人负责,县级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乡镇领导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继续推进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对生活垃圾没有外运或有效处理的海岛,持续开展督促检查,直到建立无害化处理机制。今年底前每个县要选择至少1个村开展“干湿”分类试点。
(三)进一步夯实村庄污水特别是三格化粪池工作基础。各县(市、区)要在抓紧分类型、分区域明确乡镇(不含县城城关镇)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路线,确定各类技术路线的边界范围,形成“技术路线一张图”和建设量清单。各地要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三格化粪池验收,对于三格化粪池容积、清掏口、尾水排放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通过,直至整改完成;省厅将组织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省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收回省级补助资金。
(四)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水平。今年督查考评将对市场化项目的要求由去年的“明确要实施”修改为“已签订协议”,鼓励规模化捆绑打包,促进规模化运作,各设区市要加快推进市场化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对已落地的PPP项目,各地要组织编制市场化项目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加强检查考核,促进规范服务和长效运营,提高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五)认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月报制度。截至7月底,系统建设运行信息中经市级审核上报的乡镇信息数量比例较高的为三明市(100%)、泉州市(79%),乡镇信息数量比例较低的为莆田市(11%)、漳州市(44%),目前系统中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填报还不理想。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启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33号)要求,8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运行信息录入,落实人员每月更新系统信息,不断完善系统内容。
对于本次督查考评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情况于8月底前反馈省厅。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本次督查考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将列入下半年考评评分内容。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得分
2.2018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评成绩汇总表
3.2018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成绩汇总表
4.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清单
5.未按要求开展督查考评的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