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财政局、文广新(文物)局、旅游(委)局,福州市名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旅游局:
为贯彻省政府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19年全省拟继续重点扶持改善提升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请每个设区市各申报3个镇村,并按照《2019年福建省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由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名城委、漳州市规划局)会同同级文化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于8月底前将申报名单行文上报省住建厅。
针对部分设区市申报工作存在的不规范、随意性问题,为严肃申报纪律,对逾期申报或不按要求超额申报的设区市,省住建厅将不予受理其申报,由此造成相关设区市无项目列入扶持范围的,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责任。
附件:2019年福建省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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