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财金局: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通知》(闽建村函〔2018〕164号),各地确定了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景观带名单,省财政厅、住建厅已按各县(市、区)建设数量提前下达省级补助村和示范村补助资金(闽财建指〔2018〕194号)。为加快建设进度,提升建设水平,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布建设名单。请各设区市在2月底前将本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财政厅备案。
二、明确工作重点。省级将修订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要突出农房整治、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项工作重点,并同步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及杆线整治,补助资金主要投向以上几个方面,不得进行大亭子、大广场、大牌坊等项目建设。市(县、区)要在总结铁路沿线房屋立面整治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出台房屋立面整治图集,加强对农房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升农房整治示范效果,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貌。农村垃圾治理要全面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不留卫生死角;公厕新建改造选址要合理,建设要达到规范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三格化粪池建设必须留有清掏口。
三、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相关镇村,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开展宣传引导,包括:(一)免费印发一套资料(含省厅出台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标准、两期负面案例、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房整治技术要点,以上资料详见“村民之友”微信公众号)给镇村干部;(二)组织一次以上的镇村干部业务培训;(三)组织一次以上的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四)督促相关镇村干部添加一个微信公众号(“村民之友”公众号);(五)召开一场现场会进行宣传推动;(六)编制一套农房立面整治图集。以上要求列为美丽乡村中期和年终指导验收的重要内容;二是按照住建部试点推行的村民和相关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要求,建立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
四、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各地引入规划设计团队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陪伴式”服务,加强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跟踪实施。规划设计方案要强调低成本建设、体现地域特色的做法,就地取材,传承村庄传统营造手法,选用本地花草树种进行绿化,鼓励房前屋后种菜种果种树,保留乡土风貌;采取“针灸式”建设整治法,精准整治,不大拆大建;注重材料颜色选择,协调村庄风貌。县级住建部门要全覆盖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按照设计方案建设,避免建设“跑偏”;设区市要抽取部分县市进行指导,召开一场以上现场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五、落实市县补助资金。各地要落实市县补助村补助资金,并主动与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旅游、库区移民等部门对接,统筹安排整治项目和资金,并加强各类补助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
六、及时报送信息。每月3日前按要求上报美丽乡村及特色景观带建设进度报表(见附件)。联 系 人:傅文萍,联系电话:0591-87628176,传真:0591-87547200,电子邮箱:835579473@qq.com。
七、强化信息录入。各地应将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及每月完成投资额及时录入全省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在线管理系统。
附件:美丽乡村及特色景观带建设进度报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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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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