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住建部《关于公布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连片推进村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建村函〔2019〕205号),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社、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等3个村(社)列为全国精选试点村,宁德市屏南县列为全国试点县。为更好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厅决定将上述村(社)、县列为“福建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现场教学基地”。请上述村(社)、县所在的市、县(区)支持试点工作,加强现场教学基地软硬件建设,依托教学基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其他地市也要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到教学基地学习考察,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更好地激发村庄内生动力,推动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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