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和《福建省和谐征迁工作法》,各地房屋征收部门将2019年新实施的征收项目全部纳入和谐征收项目进行推进,认真实践运用和谐征迁工作法,严格征收程序,热情服务群众,依法实施补偿。经各设区市征收部门验收、推荐,福州市湖头街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等41个房屋征收项目按要求完成征收任务,基本实现零强拆、零上访,达到和谐征收项目要求,被我厅认定为“2019年度全省和谐征收项目”,现予公布,并在全省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房屋征收部门认真学习推广和谐征收项目的经验,大力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做法,全面提升房屋征收和安置工作水平,为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好服务。
附件:2019年度和谐征收项目清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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