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管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泉州、宁德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福建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福建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3)。
请你们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10月26日前书面反馈省厅房管处。
联系人:陈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邮 箱:766542214@qq.com
附件:1.福建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3.福建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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