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泉州、宁德市住建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福州市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2023年6月,省厅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闽建房函〔2023〕30号)。活动开展以来,物业服务企业踊跃参与,持续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建成了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
根据活动有关安排,各市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了一批成效明显的“美好家园”小区,同步报送了案例做法。在此基础上,省厅选树了20个“美好家园”小区,现予公布。各地市要认真组织学习借鉴,总结优秀经验,努力推动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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