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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闽建〔2022〕2号)的有关要求,省厅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汇总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经有关企业考评主体核对,现予以公布(具体详附件)。
请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评价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对D级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反馈省厅。
附件:福建省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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