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双随机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闽建〔2018〕9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福州市名城委:

  为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及中央和福建省有关推广随机抽查工作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双随机监督检查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完善的,请及时反馈省厅。

  联 系 人:金纯真

  联系电话:0591-8757630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