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办法》的通知
闽建〔2018〕1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随机抽查工作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完善的,请及时反馈省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