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闽建办法〔2020〕2号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按照《厅机关直属单位作风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厅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决定废止13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