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2〕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加强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