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排水设施管理,规范市政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的移交行为,确保市政排水设施工程建成后正常投入使用,省住建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8〕1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8日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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