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定于2011年9月22~23日在北京召开《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新修订)宣贯会,该标准对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作出详细规定,在2002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抗震设防、钢管混凝土、钢板剪力墙、地下室设计等要求。请各单位选派1~2名专业人员参加,参会回执于2011年9月9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lowcarbon@foxmail.com(联系人: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林里,电话:0591-87515260)。参会人员请于9月21日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召开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宣贯会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