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2022〕3号)和《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科〔2022〕97号)要求,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基础上,我厅组织对审查机构报送的换证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第一批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附件)。
请上述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审查队伍建设,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审查质量安全,不断优化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服务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各审查机构在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时,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023年3月31日前其他尚未通过换证核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自2023年4月1日起暂停承接新的施工图审查业务。
附件:2023年第一批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结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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