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2〕7号)要求,我厅组织完成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局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上杭县紫金中学(教学楼、初中宿舍A#B#C#D#、高中宿舍A#B#C#D#E#及地下室)2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星级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 类型 |
1 |
厦门银行 泉州分行大厦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泉州市 |
公共 建筑 |
2 |
上杭县紫金中学 (教学楼、初中宿舍A#B#C#D#、高中宿舍A#B#C#D#E#及地下室) |
上杭县紫金中学、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杭物业分公司 |
★★ |
龙岩市 |
公共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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