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实施办法》(闽建〔20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19〕16号),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及国家行业协会推荐的2021-2022年度工法进行评审认定,共有161项符合省级工法要求。其中,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推荐的省级工法152项(详见附件1),国家行业协会推荐的9项(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实名来信、来函告知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附件:1.2021-2022年度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推荐评审通过省级工法名单(共152项)
2.2021-2022年度国家行业协会推荐评审通过省级工法名单(共9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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