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的融入社会生活,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设区市可择优推荐1个样板区参与申报,优先选择近年来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无障碍环境工作成效显著、交通区位便利并容易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创建积极性高、有建设资金保障的地区。
(一)样板区选取。无障碍设施样板区以有限目标为导向,综合考虑选定区域的代表性,原则上选择一个肢体残疾、盲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住的住宅小区为中心的15分钟以上生活圈(选址规模应大于150公顷,以若干社区或街道为边界,由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以实现其在该生活圈无障碍生活和安全便利地出行、就医、办事、买菜、去公园广场休闲娱乐等基本需求为目标,开展无障碍设施综合整治提升,打造形成衔接畅通的无障碍环境。
(二)项目类型。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应形成具体项目清单,且不少于20个子项目,项目类型应涵盖以下项目:1. 肢体残疾、盲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住的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至少在1个住宅小区推广使用无障碍楼道升降机);2. 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3. 社区广场公园;4. 社区周边公共交通场站;5. 从住宅小区到达上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社区广场公园、周边交通场站所途经的道路系统;6. 鼓励对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提升。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实施成效要素(附件1)。
(三)进度要求。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应对照实施成效要素表(附件1)中年度任务进度安排,并在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申报表、实施承诺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策划方案、创建方案,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提供汇报材料PPT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补助标准
省级拟确定5个无障碍设施样板区,每个样板区补助标准不超过1000万元,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
省级补助资金应优先用于公共场所、道路公园广场等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
四、申报程序
(一)创建单位应为区(县、市)政府或县级以上住建部门等主管单位(统称创建单位),由创建单位组织具体项目实施。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住建局(含平潭,下同)会同财政局汇总,于2024年2月26日前报送省住建厅、财政厅。
(二)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和创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
(三)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要件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样板区,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择优确定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鼓励厦门市申报创建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可直接列入省级样板区名单(不占名额,不安排省级补助资金)。
联系人:省住建厅 张富城 电话:0591-87548436
省财政厅 陈舒虹 电话:0591-87097053
邮 箱:3386701395@qq.com
附件:1.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实施要素表
2.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申报表
3.无障碍设施样板区实施承诺书
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5.策划方案编制大纲、创建方案编制大纲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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