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工作方案》(闽建筑〔2023〕13号)要求,加快推行“机器代工”建造模式,经研究,我厅拟征集一批智能施工机具、智能设备设施、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并编制《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智能施工机具、智能设备设施、建筑机器人等3类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具体类型详见附件1。
(一)智能施工机具。包括建筑施工过程所使用的各项新型机具及其升级产品。
(二)智能设备设施。包括建筑施工过程所使用的各项新型设备设施及其升级产品。
(三)建筑机器人。包括建筑施工过程所使用的各项智能建造机器人及其升级产品。
二、征集条件
智能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和建筑机器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二)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施工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具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实用等特点;
(三)在工程项目中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或者急需开展技术攻关,适合在福建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
三、征集方式
(一)组织申报。由各设区市住建局(含平潭,下同)负责组织施工、制造和科研等单位积极申报(可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符合征集范围和条件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建筑机器人技术和产品申请表》(附件2),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初审推荐。设区市住建局应对所申报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单位及其技术和产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表、汇总表(一式两份)于3月30日前提交至省住建厅科技处、工程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3386701395@qq.com。省属单位或注册在我省的央企可直接向我厅推荐。
(三)公布推广。对于先进实用、在工程项目中已有成熟应用案例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经我厅组织评审公示后,列入《推广目录》并向行业推广应用。对于急需技术攻关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作为重要攻关技术内容纳入2024年度省厅住建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重点。
联系方式:
省住建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工程处,联系电话:0591-87605193
附件:1.智能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建筑机器人具体类型
2.智能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建筑机器人技术和产品申报表
3.智能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建筑机器人技术和产品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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