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绿色建筑品质,促进建筑节能降碳,推动“好房子”建设,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