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3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5〕27号),现将2025年第二批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予以公布。请各推荐单位加强项目指导管理,各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按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对已立项但截至目前逾期6个月以上未申请验收,且未报经省住建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将终止科技计划项目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附件:2025年第二批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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