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6〕43号)要求,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制度
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详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详附件2)。
三、2025年度统计调查年报
市、县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各有关企业于2026年3月15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以下简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扫描件。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于2026年3月2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审核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统计调查系统。
四、2026年月度统计调查
市、县住建主管部门每月7日前,组织上一月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上月数据。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部署。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导出本地区应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清单,调动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力量,充分利用政务平台、工作群等渠道,将统计调查工作传达到每家企业,督促企业按时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惩戒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保障数据质量。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准确理解统计指标含义,识别计量单位,在提交统计报表前认真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数据准确性。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加强数据审核把关,重点核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数、注册执业人次、新签合同额和合同数、科技活动费用支出额、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交增值税等指标数据;建设工程监理重点核查监理合同额、监理收入等指标数据质量。
(三)提升企业填报率。此次填报工作时间紧、企业数量多,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每周调度工作进度,督促企业应报尽报。省厅实时跟踪做好统计调查数据的复核和汇总,对填报率低、数据质量不高的地市予以督促和通报。对拒绝参加统计调查、经催报后仍未按时填报统计调查数据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010-58933790
统计调查系统技术支持:010-88018812、88018813
(二)省住建厅
勘察设计统计调查:0591-87546724、87548436
工程监理统计调查:0591-87669827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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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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