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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住建部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本省建筑业实际情况,省厅组织制订了《福建省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福建省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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