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福建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16〕41号),现将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78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试点企业名单实行施动态管理,一经发现试点企业在试点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清出试点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1.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2.被纳入省级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因从事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及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附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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