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规定》(闽建筑〔2024〕1号),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立面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补充定额、预制混凝土楼梯构件安装补充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调整了独立柱脚手架定额计算规则,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立面)补充定额(附件1)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配套使用,同时定额编号10109106的定额名称调整为“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平面)”。
二、预制混凝土楼梯构件安装补充定额(附件2)与《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配套使用,同时取消定额编号10301078定额子目。
三、预制混凝土楼梯构件工程量清单(附件3)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配套使用。
四、《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第17章第五条第1点中有关独立柱脚手架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附件4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1.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立面)补充定额
2.预制混凝土楼梯构件安装补充定额
3.预制混凝土楼梯构件工程量清单
4.独立柱脚手架定额计算规则调整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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