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规范设计概算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26版)》,经商省发改委同意,现予印发,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闽建筑〔2007〕52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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