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拟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闽建〔2025〕5号)进行修订。自2026年3月4日起至修订文件正式出台前,暂停执行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条。
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衔接,规范招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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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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