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要求,制定我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流程。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在厅政府网站公开住建行业省级PPP项目推介清单,适时收集、汇总并及时更新项目信息,明示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汇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督促市县住建部门参照省厅做法公开当地住建行业PPP项目信息。(责任处室:城建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二)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房配租配售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福建省保障房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工作进展;指导各地规范保障房信息公开专栏;督促各地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公开保障房房源信息、建设、配售等工作动态。(责任处室:保障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开专栏,公开政策、补助对象条件、对象认定操作程序、补助标准、建设标准等内容。督促指导各地参照省厅做法加快政府网站专栏建设,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公开内容标准。(责任处室:村镇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四)推进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快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建设。及时在平台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公开各重点领域随机抽查检查的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主体,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责任处室:法规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五)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时在厅政府网站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政策调整和服务改进等重要事项;定期公开年度报告。加强对各地住房公积金公开工作指导,统一规范披露模板和统计口径,通过统计系统对各地市披露数据进行审核,披露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责任处室:公积金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公开意识。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公开意识,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有效推动依法行政的各环节公开。
(二)规范公开标准。由牵头处室全面梳理重点任务的公开内容,做到内容全面、要素清晰;分类制定厅本级及行业政务公开规范标准,推动行业政务公开栏目统一、内容规范、查询便利。由信息中心在厅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开辟重点任务专栏,各重点任务分别以子栏目形式在专栏下统一公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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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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