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第一批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充实审查专业人员,加强业务管理和培训,严格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和报告书。具体格式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详见附件2、3)。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附件:1.第一批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名单
2.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样式
3.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报告书样式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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