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月22日,省市场监管局检查组到福安市新奥燃气公司芦春气化站检查,发现该站使用编号分别为16DG10A-38和14-1516-287Y低温液体贮罐及两台调压撬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气化站改造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设计、验收即投入运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确保该项目整改及时落实到位,省厅决定印发挂牌督办件(编号ZJ2021RQ001号)给你单位。请按督办要求办理,挂牌期间请你局每周五报送办理情况,办理结束后书面提请省厅核查并销号,回复请注明督办件编号。
同时,请你们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隐患当事故处理,强化复核复查,建立网格巡查机制,严防类似情况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处室:城建处 ,联系电话:0591-8761332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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