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化工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化工领域专家对我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拟征集化工建设工程技术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化工工程建设及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从事化工项目相关的土建、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安全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备特殊专业能力,或特殊领域的专业人才可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二、专家职责
专家的主要任务是为开展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其中包括:监督检查、调查研究、评审论证、技术审查、评定验收、培训指导和应急处置等。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如实填写《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填写《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省住建厅。省内外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附件3)均可推荐专家人选。
(二)省住建厅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我省化工建设工程技术专家。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照专家聘任条件,认真推荐,严格审查。中央、外省驻闽单位由所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初审。
(二)本次征集的化工类专家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内,已入选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的专家无须重复报送,专家的管理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建〔2021〕1号)实行专家动态管理。
(三)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和各省级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将个人申报表、汇总表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省厅,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含Word格式的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世超 联系电话:0591-87330391
邮箱:zjtxfc2021@sina.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附件:1.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技术专家申报表
2.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
3.相关单位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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