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工党: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20221032号)由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累计出台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27项,发布标准、图集33项,工法34项。建成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生产基地25家,年生产能力366万立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48家,年生产能力298万吨。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6840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混凝土项目3160万平方米,钢结构项目3680万平方米。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23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3%。福州市被住建部评为全国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14家企业被评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取得初步成效。
但正如提案所言,目前我省装配式建筑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应用还有待提高,还存在标准不够完善、一体化设计人才短缺、行业竞争激烈以及民众接受程度不高等问题。提案提出的工作建议对解决目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厅将认真吸收。今年,省政协将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列入重点提案。下一步,我厅结合省政协工作部署,重点推动落实以下工作。
一、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在城市更新中应用。以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为切入点,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落实装配式建造要求,对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等项目,在项目前期环节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广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做法,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并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前预售。支持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装配式建筑,在城市综合管廊、旧城区改造等项目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技术。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城市地铁管片、管廊、管沟、检查井、河道坡岸砌块、栏杆、路缘石等预制构件。
二、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木结构。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从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协同四个方面统筹制定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中长期编制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我省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满足装配式项目建设需求。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在条件具备,市场接受度高的地区先行先试,推广高层或超高层钢结构住宅。鼓励装配式骨干企业因地制宜,探索开发适合我省实际的装配式轻钢结构和木结构系列产品,在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农村住房等项目中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集设计、制作、安装、装修、整体厨卫为一体的轻钢结构、木结构集成住宅。
三、加强设计人才培育。创新校企合作课程开发模式,优化课程体系。依托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等专业,增设装配式建筑、BIM等技术专业课程。鼓励校企联合制定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教学和评价,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装配式建筑人才。鼓励设计、生产、施工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团队,产学研融合,提升科研创新和人才培育能力。结合建筑师负责制要求,开展针对建筑师的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培训。大力推行BIM正向设计,提倡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方法,提升我省装配式建筑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水平。
四、优化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局。及时向社会公布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厂家名录以及产能供需情况,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避免产能过剩。引导市场主体将运输半径纳入选择部品部件生产厂家的重要考核条件,避免部品部件生产厂家跨区域无序竞争。构建部品部件生产厂家评价体系,依托行业协会对生产厂家实施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召开示范项目现场会、展览会、专题报告、住户回访等形式,开展全面、深入、系统的宣传。鼓励高端住宅小区、标志性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宣传展现装配式建筑在安全性能、建筑品质以及低碳减排等方面优势和价值,促进社会认同,推动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常来我厅检查指导,并对我厅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领导署名:陈义雄
联 系 人:施建元
联系电话:0591-8757358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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