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港口码头及通航建筑物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保障消防设计质量,省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港口码头及通航建筑物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发送给你们征求意见,同时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中“互动交流”页面上的“民意征集”专栏下载),请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省住建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
联系人:张荣良
联系电话:0591-87330391
邮 箱:zjtxfc2021@sina.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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